我在加州的公司已於2008年dissolution,但我以前的partner 仍私下在用我公司的名稱和Bond # 進口。我的海關的bond 有效期到2007年6月。現收到海關追債信(Liquidated Damages incurred and demand for payment)$60,000. 請問諸位大俠,是否我可以不理會海關的信?因為我並不想再用這家公司再做任何生意,並且從2008年我也沒有任何生意而且我已經關掉銀行賬戶(其目的就是怕被前parner盜用)。IRS 已經確認我公司的dissolution.
我的問題是:
1. 此債務會不會影響我的SSN?
2. 此債務會不會僅涉及到公司而不會涉及到個人?
此問題有些複雜,敬請有經驗的前輩賜教。
海關bond 號碼被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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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理會是不對的 -caliber- ♂ (130 bytes) () 06/06/2009 postreply 12:40:56
• 回複:海關bond 號碼被盜用 -rossen18- ♀ (0 bytes) () 06/07/2009 postreply 20:1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