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不論你們是否已婚或是未婚因為他是生父,所以他有權要求部份的監護權,

來源: zanna 2010-01-24 23:31:56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478 bytes)
謝謝老貓的建議,我這幾天也確實有很大的心理鬥爭在要與不要小孩之間。我並不害怕獨自去負擔撫養這個小孩,我目前年齡已經有36,父母和我的經濟能力加起來可以負擔以後的生活(隻是在香港和國內負擔)。考慮去香港生主要是方便我和我父母照顧小孩。在美國我是一個人,和男友媽媽關係不和諧。但是考慮到的是將來這個單親小孩的成長旅程會和普通人不同。也有考慮是不是可以和這小孩父親(我男友)和平共處下去。他也表示他會養小孩,隻是條件有限就不可能有很好的生活素質給我和小孩在美國。所以我現在正處在兩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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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回複:不論你們是否已婚或是未婚因為他是生父,所以他有權要求部份的監護權, -單身老貓- 給 單身老貓 發送悄悄話 單身老貓 的博客首頁 (243 bytes) () 01/25/2010 postreply 12:01:06

回複:回複:不論你們是否已婚或是未婚因為他是生父,所以他有權要求部份的監護權, -redshell- 給 redshell 發送悄悄話 (371 bytes) () 01/25/2010 postreply 17:13:08

經濟困難時可以是暫時的事,性格和心態才是最重要的,不改,孩子沒好日子過。 -冬心- 給 冬心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1/26/2010 postreply 07: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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