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病的人跑到美國看病,花費動輒幾十萬美元,又不付賬單,不行就跑回中國,這樣的冤大頭,美國不當。

所有跟帖: 

公共負擔禁止入境早就列入移民法了,但是以前結論是由領事館指定的醫院/醫生做,現在改由無醫學背景和相關知識者來做是否適當。 -天青水藍- 給 天青水藍 發送悄悄話 天青水藍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14/2025 postreply 07:58:01

執行上麵行政當然可以決定。醫生隻能決定這個人現在有沒有病,但不能決定這個人容不容易生病。容易生病同樣是公共負擔 -咲媱- 給 咲媱 發送悄悄話 咲媱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14/2025 postreply 08:00:36

不排除有人看體檢報告血糖血壓血脂高於正常值就都拒簽。其實隨著生活的改善三高的情況很常見。 -天青水藍- 給 天青水藍 發送悄悄話 天青水藍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14/2025 postreply 08:02:34

本來移民官就可以以任何理由,甚至不給理由就拒簽。這夠不成差別。起碼必須拒簽一個人,就拒簽一個三高,比拒簽健康人好 -咲媱- 給 咲媱 發送悄悄話 咲媱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14/2025 postreply 08:09:25

移民簽證可不是可以不給理由拒簽的。最高法有判例必須注明移民法上引用的條款和依據,因為這是移民局已預先行政批準的案件。 -天青水藍- 給 天青水藍 發送悄悄話 天青水藍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14/2025 postreply 08:20:41

領事館拒簽意味著推翻移民局簽發的I-130批準書,所以必須得有移民與國籍法上的法條作為論據 -天青水藍- 給 天青水藍 發送悄悄話 天青水藍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14/2025 postreply 08:22:02

每年移民的總量是不變的,讓一個胖子進入美國,就意味著另外一個人要繼續排隊。嚴格一點對於健康的等待排隊的移民是好事。 -咲媱- 給 咲媱 發送悄悄話 咲媱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14/2025 postreply 08:3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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