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不用違反憲法。先選眾議員,再被選為眾議長,然後共和黨總統副總統同時辭職,依照憲法就是眾議長接任總統,法理上沒毛病。

本帖於 2025-10-28 12:26:03 時間, 由普通用戶 天青水藍 編輯
回答: 關鍵在於“鑽憲法空子”的細節槍迷球迷2025-10-28 08:4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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