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然挑釁美國的聯邦法律法規"的說法恐怕有些過分,如果是那樣政府應做的是告上聯邦法院依法懲處,而不是隻削減聯邦經費補助。

本帖於 2025-04-24 11:01:05 時間, 由普通用戶 天青水藍 編輯
回答: 哈佛,學術恐怖主義大號螞蟻2025-04-24 09:3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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