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真正有效的辦法是雙管齊下,1.驅逐在押的有犯罪記錄的人,2.雇用無證人員的雇主罰巨款。這樣既給國庫進錢,又減少非移。

但美國是有錢人當家作主,對有錢人不利的事都做不成。所以驅逐非移最後很可能是虎頭蛇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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