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神的目的性要求與回報

出埃及記 - 第 20 章 第 5 節 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愛我,守我誡命的(順從自然神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
守我誡命的就是他們遵紀守法,滿足造物主,超自然,人格神之下的自然神的法則(數學,物理學,化學,生理學,天文學,經濟學,市場規則,社會道德倫理,等等)。所以,你們不僅僅愛上帝,你們的主。而且要守我誡命的自然,就是符合大自然的律法,遵紀守法。神的律法,自然神主導的宇宙的天地。
天道高於人道, 大自然的法則高於人的法則, 神的道高於宇宙萬物的天道,更高於人道。
人性中存在 善良與邪惡, 兩個部分! 人性中善良的部分與神性 是一致的。 所以 人性中的善良就存活。而自然神是不分辨善惡,是不忌邪的神(律法,冷酷無情,萬物為芻狗,物理學,數學,化學,生理學是沒有善惡,是非的),一視同仁。我們都知道,老子在《道德經》中闡述: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天地宇宙的自然神,天地不情感用事,對萬物一視同仁,聖人往往也是不情感用事,對百姓一視同仁。(此處“百姓”應指貴族與平民)天地不言仁,滋養萬物,不求萬物的回報;聖人不言仁,隻言法則,規律,真理與事實,為百姓做事,不求百姓的回報。就是這個道理。但是,作為超越自然神的人格神的上帝,是存在有部分情感的,是有要求和回報的,是忌邪的神,聖潔的神,造物主創造宇宙萬物是要目的的,對於人類是有要求的,合神心意,在上帝眼中看為善的。造物主對於人類特有的愛,福音,拯救。但是這種愛,福音,拯救的前提條件的“在神眼中”看為善(真善白富美等等),合神心意的。或者未來有可能成為善,合神心意的。
在自然神之上,創造宇宙萬物的造物主的創造是有目的,懲罰與毀滅也是有目的的!造物主在《以賽亞書》比喻自己的創造:所以以色列的聖者如此說,因為你們藐視這訓誨的話,倚賴欺壓和乖僻,以此為可靠的。故此,這罪孽在你們身上,好像將要破裂凸出來的高牆,頃刻之間,忽然坍塌。要被打碎,好像把窯匠的瓦器打碎,毫不顧惜,甚至碎塊中找不到一片,可用以從爐內取火,從池中舀水。以色列家阿,泥在窯匠的手中怎樣,你們在我的手中也怎樣。我們人類,或者人類不同的族群,在上帝手中,也是如此!?我們不能夠過高估計自己的力量。
羅馬書 - 第 9 章 第 21 節窯匠難道沒有權柄,從一團泥裏拿一塊作成貴重的器皿,又拿一塊作成卑賤的器皿嗎?這就是泥窯匠的手中被分成為不同的用途,三六九等的不同泥團,這就是種族差異,我們要正視這種差異,要客觀理性的對待,不要動不動就扣帽子,打大棍子攻擊他人,或者就是種族主義者!剝奪他人的言論自由。 耶利米書 - 第 18 章 第 4 節 窯匠用泥作的器皿,在他手中作壞了,他又用這泥另作別的器皿。窯匠看怎樣好,就怎樣作。所以,我們人類不要與造物主對著幹,不要盡幹上帝眼中,看為惡的事情,醜的事情,我們應該正確理解,正視人與人的差異,種族與種族,膚色的差異。這些差異非常正常。不要動不動闡述,認識這些差異,好與壞的客觀存在就被扣上帽子“歧視”,不平等的,種族主義者的帽子。種族差異是造物主的自然產物。不要把人道主義,人性置於自然規律,憲法,造物主,科學之上。人性必須首先符合律法,才可能分辨善惡,或者是非。凡是違背自然律法的首先淘汰(違背數學,物理學,生理學,化學,經濟學,市場規則的首先淘汰),例如:弱智,低能,愚昧,野蠻,簡單粗暴的,違法亂紀。而且,真正愛上帝的人,族群也首先是守造物主誡命的,遵紀守法的,在大自然目前謙卑,順從自然法則,追求真理,敬畏自然,能夠理解理性,有大自然知識與智慧的人。
人類墮落的一個最重要的標誌:就是太人性, 過度人道主義而忽視大自然法則,自然規律,一般性常識,忽視大自然之上的造物主的目的,和創造宇宙萬物的目的性。從而產生人性與自然法則的衝突:過度強調人道主義可能違背自然規律,人類試圖用主觀意願代替客觀規律。忽視了人類在宇宙中的有限性,過分強調人的意願和權利。人類需要理解和遵循這些規律,不能用人為意誌替代神的旨意。既要尊重人性,也要遵循自然法則,理解人類在宇宙中的定位.保持謙遜和敬畏之心.
例如:要客觀理性對待現實問題,美國的非法移民問題,邊境問題,不要整天用政治正確去“PUA”他人,不要製造性別對立厭男,因製造黑白對立反白人至上,因落後愚昧就反文明,反西方,反社會。反人類 ,不要忽視事實與真相,真相,事實是什麼可能她們根本不在意。一心一意追求他們的權力,滿足他們的控製欲,至高無上的優越感。整天用政治正確去“PUA”他人,論斷人,剝奪他人的言論自由,思想自由,表達自由。讓他人產生恐懼。這樣很危險
天道高於人道主義。神的律法高於宇宙自然法,高於天道,高於一切人道主義。我們必須清楚知道這樣的事實與真理,宇宙是上帝,造物主創造的,不是人類創造的。要保障文明社會言論自由,思想自由,表達自由的權力,這是最基本的人權。我們應該從如下方麵來思考與反審我們的認知與價值觀:
道家思想的解讀:
"天地不仁"強調的是自然規律的客觀性
不帶感情色彩地運行
強調規律和秩序的重要性
自然法則高於人性,高於人道主義!
從基督教神學視角:
造物主的目的性創造,
人類的多樣性和差異性是客觀存在,無法否認,
神的主權與做合神心意的人的責任.人類需要在遵循自然規律和神的律法的基礎上,理性地處理社會問題,而不是單純用人道主義標準來判斷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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