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過濾掉雙方的言論,僅從錄像上肢體的表現來看:教授在台上講話,學生走上台要過話筒然後發表自己的觀點。發生肢體碰撞了?

沒有。話筒是教授的私人財物嗎?不是。教授有沒有明確拒絕交出手裏的話筒?沒看出來。在教授交出手中的話筒那一刻,他應該不知道學生要說什麽。或者說到那一刻教授並沒有感到在精神和肉體上被侵犯,也許隻是發蒙。也許他還以為學生上來是要由衷地感謝他說出了自己的心裏話。如果真是這樣,文章作者是不是也要碼上幾千字來譴責學生這種"搶"話筒附和發言者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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