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即使抗議中犯了錯(除了掏槍之外),特警不可以對他開槍!”
我在另一話題裏說過,現在的一些口袋槍(袖珍手槍) 尺寸很小,長度比蘋果手機還短。用的子彈是為短槍管手槍特製的,裏頭充填的是速燃火藥。 如果某人手裏握著黑色的蘋果手機,在混亂中無意的把手機快速指向警察,那麽對方就可能認為該人手裏的是一把槍。如果現場噪音非常大(充斥了叫罵聲,哨子聲,汽車喇叭聲),警察無法使用語言命令,那麽為了自保,開槍可能是唯一的選項。
2.“還有,已經開5槍了,你還補槍?”
是否繼續開槍,要看威脅是否消除。如果某人服從指揮,警察有必要開槍麽?如果警察開了一槍,某人立即不動了(可能是裝死),警察也沒必要繼續吧?(即使在室外,開了一槍之後耳朵也是轟的一下,好一會聽不清別人說話)
假設,注意啊是假設。假設現場的警察都是新手,第一次參加行動。警察A開了5槍但打沒打中他自己也不知道,初次實戰加上現場環境壓力山大,打了5槍後槍卡了殼,也可能彈匣裏隻壓了5發子彈。(現實中手槍很難打準,普通人要練習5000發左右才能在8碼距離上把10發子彈都快速打入8寸靜止靶子。)因為看到威脅並未消除,於是警察B隻好開始補槍,但是作為新手,他也無法保證一槍就消除威脅。
此外,戰場上經常出現的隧道效應, 也是一個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