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總統提出讓加拿大成為美國第51州,不少加拿大人很生氣。加拿大,請不要生氣,且聽我解說。
按照我的國家理論,國家是可以分裂合並,就像是公司可以分裂合並一樣自然,不必生氣。至於加拿大是否加入美國,要做進一步分析其利弊得失。
按照我的國家理論,也就是我在美國憲法修正草案第三條所述,一個國家加入美國成為一個州的程序如下:
(a) 該州全民公投,75%通過。
(b)美國國會投票,75%通過。
加拿大加入美國,我覺得是對加拿大人民有利的。加拿大省與省之間的關係可能還沒有與相臨的美國的聯係那麽密切。
當然,現在加拿大的國家自豪感占了上風,謳,加拿大,多麽大氣恢宏。這是一個觀念問題,觀念是可以改變的。
加拿大現在有十個省三個領地。這十個省是有部分主權的,類似於美國的州。如果加拿大加入美國,可能不是增加一個州,而是增加十個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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