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這裏的邏輯錯誤太明顯了。如果一些道德規範成為法律不能說那個社會體係下的人100%認同也可以說是主流社會也就是大部分人

認同的。那就跟你愛聯係的左右沒關係。

當然我也真誠的相信你的痛心疾首的真誠,認為那是錯誤的,而實際上那是opinion不是fact 的範疇就是大家接受那種行為準則,並且認為很合理。這個有點像你那現在的法律或者其他社會現象和15年前比,你會發現一樣差別很大,還不用和其他地區就比你們美國自己比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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