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22:1--46

1 耶穌又用比喻對他們說: “天國好比一個王為他兒子擺設娶親的筵席, 就打發仆人去,請那些被召的人來赴席,他們卻不肯來。 王又打發別的仆人,說:‘你們告訴那被召的人:我的筵席已經預備好了,牛和肥畜已經宰了,各樣都齊備,請你們來赴席。’ 那些人不理就走了:一個到自己田裏去,一個做買賣去, 其餘的拿住仆人,淩辱他們,把他們殺了。 王就大怒,發兵除滅那些凶手,燒毀他們的城。 於是對仆人說:‘喜筵已經齊備,隻是所召的人不配。 所以你們要往岔路口上去,凡遇見的,都召來赴席。’ 10 那些仆人就出去,到大路上,凡遇見的,不論善惡都召聚了來,筵席上就坐滿了客。 11 王進來觀看賓客,見那裏有一個沒有穿禮服的, 12 就對他說:‘朋友,你到這裏來怎麽不穿禮服呢?’那人無言可答。 13 於是王對使喚的人說:‘捆起他的手腳來,把他丟在外邊的黑暗裏,在那裏必要哀哭切齒了。’ 14 因為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

主耶穌對眼前的猶太宗教領袖的教導還沒有完,祂又用了一個極為相似的比喻,來宣告和前一個比喻相似的主題。王是天父,娶親的兒子就是主耶穌,喜筵比喻救恩,被召的人就是眼前這幫猶太領袖,他們和王關係密切,因此按理是最早被邀請的,但他們以各種理由拒絕出席,甚至淩辱殺害那些先知(仆人),他們的回應實際上表示他們拒絕了王的統治,相當於背叛王。結果,這些反叛的不配的被召的猶太領袖的結局,仍然是被除滅(可能預言主後70年耶路撒冷被毀,也可能預言最後的末世的審判)。不過,這裏更進一步宣告,救恩給了另外一些被召聚來的人,顯然是指的信祂的猶太信徒和外邦信徒。這些人,包括好的壞的、層次低下的,隻要是仆人在街上遇到的,就都被請進來。

有趣的是一個沒有穿禮服的賓客,本以為已經進入了天國,卻被從天國裏扔出來,哀哭切齒。這個人的特點是沒有按照天父的規定而入席,我們假設不是王給客人事先發放了預了禮服,就是王下達了赴宴著裝的要求。因此,進入國度的人,必須按照天父的規則,而不是我們自己的規則,才符合進入天國的資格。很顯然,這個人知道天父的規則(要穿禮服),隻是故意或者疏忽沒有遵守,然而結局和那些猶太領袖一樣,與救恩無緣。

“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是個令人費解的結論。被召的顯然指的是那些雖然被召,但卻拒絕救恩的人,也就是眼前這幫猶太領袖所代表的;選上的顯然指後一批,那些接受主的福音並且按照天父的規則來接受救恩的人。但為什麽一個多?一個少呢? 不得而知。可能的猜測是不包括外邦人,猶太人的情況,確實是拒絕的人多,接受的人少。有的人把這句話解讀為表麵上信主的人多,但真正得救的人是少數,但在意思上顯然和上下文脫節了。

15 當時,法利賽人出去商議,怎樣就著耶穌的話陷害他, 16 就打發他們的門徒同希律黨的人去見耶穌,說:“夫子,我們知道你是誠實人,並且誠誠實實傳神的道,什麽人你都不徇情麵,因為你不看人的外貌。 17 請告訴我們你的意見如何:納稅給愷撒可以不可以?”

耶穌的比喻顯然激怒了這些猶太領袖,他們就想辦法要陷害主耶穌。為什麽法利賽人和希律黨人一起來詢問耶穌,是因為法利賽人反對納稅給凱撒,而希律黨人正相反,支持給凱撒納稅。這樣,無論主耶穌支持還是反對,都會得罪一方的人。

18 耶穌看出他們的惡意,就說:“假冒為善的人哪,為什麽試探我? 19 拿一個上稅的錢給我看。”他們就拿一個銀錢來給他。 20 耶穌說:“這像和這號是誰的?” 21 他們說:“是愷撒的。”耶穌說:“這樣,愷撒的物當歸給愷撒,神的物當歸給神。” 22 他們聽見就稀奇,離開他走了。

主耶穌的回答,關鍵點是錢幣上的像,有凱撒的像,那麽這個錢幣就是歸凱撒的,那麽人呢,人就仿佛那個錢幣,也有一個圖像,那就是神的形象,創世紀一開始神造人,就有使得人有神的形象,既然有神的形象,人就是屬於神的。所以,錢的事當然歸凱撒,而我們人,卻是屬於神的。猶太和希律黨人聽了稀奇,卻也未必明白。其實主耶穌在這裏沒有支持任何一方,而是繼承人世俗政府征稅的權柄,更宣告上帝的至高主權,這是天父世界!

23 撒都該人常說沒有複活的事。那天,他們來問耶穌,說: 24 “夫子,摩西說:‘人若死了,沒有孩子,他兄弟當娶他的妻,為哥哥生子立後。’ 25 從前在我們這裏有弟兄七人,第一個娶了妻,死了,沒有孩子,撇下妻子給兄弟。 26 第二、第三直到第七個,都是如此。 27 末後,婦人也死了。 28 這樣,當複活的時候,她是七個人中哪一個的妻子呢?因為他們都娶過她。” 29 耶穌回答說:“你們錯了,因為不明白聖經,也不曉得神的大能。 30 當複活的時候,人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 31 論到死人複活,神在經上向你們所說的,你們沒有念過嗎? 32 他說:‘我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神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 33 眾人聽見這話,就稀奇他的教訓。

第三類人撒都該人也登場了,他們本來就不信身體複活,因此,拿出一個他們認為極度刁鑽的問題來難為主耶穌,然而主耶穌在這裏,給了他們兩個宣告:1、複活後,人不再嫁娶,就和天使一樣;性別和家庭血緣關係,會成為過時的、會被淘汰的人與人的關係,代之的是一種新的弟兄姐妹之間的美好的關係。2、人要複活,是來自出埃及記3:6,15--16,神說祂是亞伯拉罕等列祖的神,祂就絕不會是死人的神,而一定是活人的神。至於亞伯拉罕現在是不是已經複活,並不在主耶穌的意思表達之內,但上帝本來就超越於我們的時空之外,亞伯拉罕將來會複活,在神的眼中,也就是現在已經複活了。

34 法利賽人聽見耶穌堵住了撒都該人的口,他們就聚集。 35 內中有一個人是律法師,要試探耶穌,就問他說: 36 “夫子,律法上的誡命哪一條是最大的呢?” 37 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 38 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 39 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 40 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

法利賽人再度出馬了,問了一個哪一條律法最大的問題,目的仍然是想從主耶穌的回答中抓到把柄。主耶穌的回答也毫不含糊,愛神、愛人如己,這兩條,不僅是舊約的總綱,也是基督教的倫理的核心。這裏需要注意的不是第一愛神、第二愛人如己,而是其次也相仿,這兩個就等於一個硬幣的兩麵,愛神的人,就必會愛人如己。約翰一書4:20表達的最為明確:人若說‘我愛神’,卻恨他的弟兄,就是說謊的;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神。”

41 法利賽人聚集的時候,耶穌問他們說: 42 “論到基督,你們的意見如何?他是誰的子孫呢?”他們回答說:“是大衛的子孫。” 43 耶穌說:“這樣,大衛被聖靈感動,怎麽還稱他為主說: 44 ‘主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把你仇敵放在你的腳下’? 45 大衛既稱他為主,他怎麽又是大衛的子孫呢?” 46 他們沒有一個人能回答一言。從那日以後,也沒有人敢再問他什麽。

耶穌的宣告引用自詩篇110:1 “耶和華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仇敵做你的腳凳。” 這是大衛的話,指明大衛還有一個主,那就是救主彌賽亞,也就是基督。基督既然是大衛的子孫,大衛又怎麽稱自己的子孫基督為主呢? 法利賽人無法想明白,他們不相信,也無法接受,眼前的主耶穌,既是大衛的子孫,同時又是神的兒子,當然是大衛的主。這是本章的總結,也是全書的核心主題,耶穌的真實的身份,祂是神的兒子,道成肉身,來到我們中間,成為我們的救主。21--22章,涉及主耶穌和敵對勢力的幾次交鋒,涉及權柄、救恩、納稅、複活、最大的誡命等多個主題,這些也都是重要的課題,但馬太在這裏所要強調的,仍然是本書最重要的主題,耶穌是主,是彌賽亞、是救主!並以此做了這兩章的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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