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當時,門徒進前來,問耶穌說:“天國裏誰是最大的?”
雖然主耶穌在17章用登山變相再次明確自己神的兒子的身份,借此鼓舞門徒們,但祂馬上再次預言自己要死而複活,門徒們充滿憂傷。
但很快,門徒又回到人的思路上來,既然主耶穌宣告天國近了,那天國裏有沒有類似人的國度那樣的等級製度呢?如果有,誰大誰小呢?實際上,門徒關心的很可能是自己這些耶穌身邊最親密的門徒,他們是不是在天國可以占據比其他跟從的人更高級的地位呢?
2 耶穌便叫一個小孩子來,使他站在他們當中, 3 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回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斷不得進天國。 4 所以,凡自己謙卑像這小孩子的,他在天國裏就是最大的。
耶穌非常嚴肅的教導門徒們,如果按世界的觀念來看待天國,那是十分危險的,都不能進神的國,而必須把自己變成小孩子那樣,全然謙卑下來,仿佛沒有任何自我保護能力,而必須全然依靠那位神,才可以進入神的國,也會成為天國裏最大的。最小的,也就是最大的,這實在是個奇妙的悖論,當我們把自己放在最卑微、最無助的地位上時,我們就隻有依靠那位掌管我們一切的神,那樣子,我們反而會成為最大的、最高的。耶穌已經全然顛覆了世界上的一切的等級觀念,在天國裏,沒有這樣的高低之分,有的隻是信靠神的一幫神的兒女,隻要謙卑如小孩子,我們就都是最大的。
很顯然,這裏像小孩子,不是指我們真的像小孩子那樣無知,孩子氣,而是指那種卑微、無助的心裏狀態,是一個無我,唯有上帝的精神境界。
5 凡為我的名接待一個像這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 6 凡使這信我的一個小子跌倒的,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沉在深海裏。
因此,主耶穌要求門徒要善意對待每一個身邊的弟兄姐妹,包括那些有各種軟弱的人,不可以傷害他們,以免他們跌倒。這裏的跌倒指的可能是最厲害的罪,全然的離棄信仰。這豈不是最大的對弟兄姐妹的傷害嗎?就如同把大磨石綁在他脖子上沉在海裏,必死無疑。這樣的罪過,無論是這個可憐的弟兄,還是導致這個可怕結果的那位傷害者,都是何其可怕和悲慘的結果。
7 “這世界有禍了,因為將人絆倒;絆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但那絆倒人的有禍了! 8 倘若你一隻手或是一隻腳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你缺一隻手或是一隻腳進入永生,強如有兩手兩腳被丟在永火裏。 9 倘若你一隻眼叫你跌倒,就把它剜出來丟掉!你隻有一隻眼進入永生,強如有兩隻眼被丟在地獄的火裏。
主耶穌用極其誇張的手法來警告門徒,千萬不要做這樣絆倒人的人,否則,所受的懲罰也是十分可怕的。
10 你們要小心,不可輕看這小子裏的一個。我告訴你們,他們的使者在天上,常見我天父的麵。
所以我們不可請看任何一個弟兄姐妹,特別是那些看上去比較不起眼、甚至軟弱的弟兄姐妹,在天上他們的使者會常常見到天父的麵,可能會控告我們的如此惡行。使者可能指他們的守護天使。當然,這裏也並非暗示,我們每一個人都有一個守護天使。
11 人子來為要拯救失喪的人。12 “一個人若有一百隻羊,一隻走迷了路,你們的意思如何?他豈不撇下這九十九隻,往山裏去找那隻迷路的羊嗎? 13 若是找著了,我實在告訴你們:他為這一隻羊歡喜,比為那沒有迷路的九十九隻歡喜還大呢。 14 你們在天上的父也是這樣,不願意這小子裏失喪一個。
那些要進入天國的人,需要實踐像小孩子那樣的謙卑(1-5節),也要避免絆倒任何一個即使是最小的弟兄(6-9節),因為我們的神,就是這樣,祂仿佛一個牧羊人,即使一個羊丟失了,祂也要盡力把它找回來(10-14節)。因此,我們也不可以因著我們的苛刻,而使得任何一個弟兄姐妹跌倒,失喪,那是我們的父不允許的。
15 “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著隻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他若聽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 16 他若不聽,你就另外帶一兩個人同去,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句句都可定準。 17 若是不聽他們,就告訴教會。若是不聽教會,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 18 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 19 我又告訴你們:若是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地求什麽事,我在天上的父必為他們成全。 20 因為無論在哪裏,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裏就有我在他們中間。”
如何處理弟兄姐妹之間的衝突呢,這裏主耶穌明確了一個程序。也是我們教會目前普遍采取的指導方針。
21 那時,彼得進前來,對耶穌說:“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到七次可以嗎?” 22 耶穌說:“我對你說,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
既然要饒恕弟兄,那麽要饒恕到什麽程度呢?70個7,並非指表麵的490次,而是指無限的次數。
23 天國好像一個王要和他仆人算賬。 24 才算的時候,有人帶了一個欠一千萬銀子的來。 25 因為他沒有什麽償還之物,主人吩咐把他和他妻子兒女並一切所有的都賣了償還。 26 那仆人就俯伏拜他,說:‘主啊,寬容我!將來我都要還清。’ 27 那仆人的主人就動了慈心,把他釋放了,並且免了他的債。
28 “那仆人出來,遇見他的一個同伴欠他十兩銀子,便揪著他,掐住他的喉嚨,說:‘你把所欠的還我!’ 29 他的同伴就俯伏央求他,說:‘寬容我吧!將來我必還清。’ 30 他不肯,竟去把他下在監裏,等他還了所欠的債。 31 眾同伴看見他所做的事,就甚憂愁,去把這事都告訴了主人。 32 於是主人叫了他來,對他說:‘你這惡奴才!你央求我,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 33 你不應當憐恤你的同伴,像我憐恤你嗎?’ 34 主人就大怒,把他交給掌刑的,等他還清了所欠的債。 35 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裏饒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
和人的不願意寬恕別人相比,神的寬恕是無止境的。這裏又一次呼應了主禱文的那句,免別人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但這裏馬太強調的是弟兄姐妹之間的互相寬恕和諒解。我們若不如此行,我們的父又如何寬恕我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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