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社會文化基因,最近在想一個話題

其實一個‘和諧’社會,幾千年來大部分是百分之十靠‘法律’,百分之九十靠‘文化習俗’。比如不要隨地吐痰,不要大聲喧嘩,給孕婦讓座,這一類都是法律管不到也不該管的事情。日本可能是今天做的最‘好’的國家之一,不給別人添麻煩,根深蒂固的植在大多數人的心中,規範了很多人的言行。

但日本很大程度還是個單民族國家,移民占比不大文化比較容易傳承。在美國和歐洲,即使拋開非法移民這個有爭議的話題,現在的大方向是從以前的鼓勵‘熔爐大鍋湯’的融合,到現在鼓勵‘三明治’的保持各自特色,怎麽樣用‘各自截然不同的’文化習俗來約束言行,就自然成了一個新的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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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美國加拿大的方向是拚盤文化,各顧各 -五湖以北- 給 五湖以北 發送悄悄話 五湖以北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9/04/2024 postreply 14:23:44

讚。法不治眾,而文化可治眾。可能還有個宗教信仰因素。 -zhiyanle- 給 zhiyanle 發送悄悄話 zhiyanle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9/04/2024 postreply 16:4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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