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書亞記第四部分是22:1--24:33,記述了約書亞和以色列人立約,必要侍奉耶和華我們的神。22章記載約書亞打發河東兩個半支派的勇士們回到他們的家園,他們已經圓滿完成了他們當初承諾要做的事。並囑咐他們:“隻要切切地謹慎遵行耶和華仆人摩西所吩咐你們的誡命、律法,愛耶和華你們的神,行他一切的道,守他的誡命,專靠他,盡心、盡性侍奉他。“ (5節)。也吩咐他們:”你們帶許多財物、許多牲畜和金、銀、銅、鐵,並許多衣服,回你們的帳篷去,要將你們從仇敵奪來的物與你們眾弟兄同分。” (8節)
過約旦河打仗的人與留在河東的不打仗的人平分戰利品,正如民數記記載的“一半歸與出去打仗的精兵,一半歸與全會眾”(民三十一27),這在人看是不公平的。但神的百姓與世人不同,因為替百姓爭戰的乃是神自己(申三22),戰利品乃是神白白的恩典。百姓若知道自己都是不配的,就不敢提“多勞多得”,而是“上陣的得多少,看守器具的也得多少;應當大家平分”(撒上三十24)。
同樣,教會的事奉也沒有高低貴賤之分,因為事奉的果效隻在乎神自己。屬靈的爭戰表麵上是人的努力,實際上是神為我們爭戰,又借著爭戰白白賜給我們恩典:“祂升上高天的時候,擄掠了仇敵,將各樣的恩賜賞給人”(弗四8);這恩典不是讓我們自己獨享的,而是“為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弗四12)。
接下來,記載了一件險些釀成河東與河西支派之間的大戰。河東支派在約旦河邊築了一座壇,河西支派以為河東人想另立敬拜場所,這是大罪,而且也會連累河西人收到神的處罰。河西人對罪的敏感值得肯定,他們的處理方法也很有借鑒價值。他們派出非尼哈率領代表團去與河東人談判。結果得知,河東人隻是想讓河東百姓看到這個壇,知道耶和華神也是他們的神,在他們中間。34節說:“魯本人、迦得人給壇起名叫證壇,意思說:“這壇在我們中間證明耶和華是神。”
23章記錄了約書亞的臨終遺言:繼續吩咐百姓:”6 你們要大大壯膽,謹守遵行寫在摩西律法書上的一切話,不可偏離左右。 7 不可與你們中間所剩下的這些國民摻雜。他們的神,你們不可提他的名,不可指著他起誓,也不可侍奉、叩拜。 8 隻要照著你們到今日所行的,專靠耶和華你們的神。“ 否則,” 耶和華的怒氣必向你們發作,使你們在他所賜的美地上速速滅亡。”(16節)
24章記載了約書亞和百姓立約,我們必侍奉耶和華我們的神。這裏的侍奉的原文就是做奴仆,過去以色列人是埃及法老的奴仆,如今他們要成為耶和華神的奴仆,有什麽不同?約書亞用了2節---13節這麽長的內容,來說明以色列人成為一個大族、獲得流奶與蜜之地,全然是神的作為,是神的恩典。約書亞分了四個階段來講述神的作為:1、揀選亞伯拉罕,使其兒女眾多,也“將西珥山賜給以掃為業”;2、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脫離埃及法老的奴役;3、得河東之地;4、賜給應許之地,一切都是神的能力和恩典,以色列人並沒有做什麽。“12我打發黃蜂飛在你們前麵,將亞摩利人的二王從你們麵前攆出,並不是用你的刀,也不是用你的弓。 13 我賜給你們地土,非你們所修治的;我賜給你們城邑,非你們所建造的。你們就住在其中,又得吃非你們所栽種的葡萄園,橄欖園的果子。" (黃蜂是一個比喻,比喻神的大能讓以色列人的敵人先產生巨大的恐懼),正如出埃及記23:28所記”我要打發黃蜂飛在你前麵,把希未人、迦南人、赫人攆出去。”)
接著約書亞宣告:我和我家必侍奉耶和華。百姓也答應一起要侍奉耶和華,但19節約書亞卻說,你們不能侍奉耶和華。為什麽,因為侍奉耶和華不是那麽容易的。如果百姓轉而侍奉別神,神就會降禍給他們,把他們滅絕。 約書亞提到如何侍奉耶和華呢?首先,要離棄偶像,單單侍奉耶和華(15節);其次,要下決心侍奉耶和華(18節);第三、遵守神的律法;(26節)第四、紀念神的恩典(27節)。
約書亞和百姓立約是在示劍,這個地方,發生了很多事情。“示劍”位於迦南地的中部,是南北大道與東西大道的交叉口。亞伯拉罕進入迦南地之後,首先在示劍為神築壇,神在這裏第一次與亞伯拉罕立約(創世紀12:6-7);雅各全家從亞蘭回到迦南,首先在示劍為神築壇、清除偶像(創世紀33:18-20;35:4);而以色列人進入迦南之後,也首先在示劍築壇,並在基利心山和以巴路山上宣告祝福和咒詛,立誌順服聖約(約書亞記8:30-35),約瑟的骸骨也埋在示劍。本章再次立約,也在示劍。
約書亞記的結尾如同出埃及記一樣,以人的死亡做結尾,不同的是約瑟的死亡和他的棺木,充滿著盼望,而約書亞記的死亡,卻預示著以色列人被神管教的悲慘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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