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談闊論之前 - 其實宗教都是一堆死的思想、律法、準則,並沒多少意義,連討論都是浪費腦細胞,吵架更白白損害自己的血壓。常見的幾個宗教,早都被曆代深刻的哲學家思考過,批判過了 - 比如基督教,法國哲學家加繆寫的《異鄉人》還得了諾貝爾獎。當然,很多人隻知道這本書寫出了荒謬性 - 隻認識到這點的話,是你不懂基督教而已,這本簡直是最深刻的批判基督教的書 - 至少我覺得沒有之一。加繆的批判如此深刻直入要害,我都不懂怎麽反駁,也不試圖反駁 - 因為這毫不影響我信神,經曆過超自然,就不需要自然的理論了。超自然永遠在自然能達的推理演繹理解之上。
歸根到底:是否有神,如果有,這是個什麽樣的神,才是對個人最重要的。而圍繞神衍生出的宗教、教派、教義,太容易被人曲解、利用、操控,被玩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