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耶穌基督降生的事記在下麵:他母親馬利亞已經許配了約瑟,還沒有迎娶,馬利亞就從聖靈懷了孕。
瑪麗亞在懷孕的時候,仍然是一個處女,所以我們可以稱之為”處女或童女懷孕“。這在人的角度來看,是無法理解和接受的,因為這是完全不可能的事。但在神,凡事都能!一個創造這宇宙的全能者,讓一個處女懷孕,豈是難成的事呢?
第一個男人和第一個女人,都是未經男女性結合而直接被神造出的,主耶穌則是第一個從聖靈懷孕,經過正常的懷胎過程,從一個女人---聖母瑪麗亞生出的,這將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單一神跡。主耶穌除了在瑪麗亞體內從聖靈懷孕,祂的其他生命的經曆,都和我們一般人一樣,所以希伯來書4:15說:“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隻是他沒有犯罪。”
19 她丈夫約瑟是個義人,不願意明明地羞辱她,想要暗暗地把她休了。
猶太人男女的訂婚,已經是合法婚姻的確立。一般在男性18歲、女性10多數的時候,才舉行婚禮,而在婚禮之前,男女都不可以發生性行為。因此,訂了婚的瑪麗亞和約瑟是沒有性行為的,所以約瑟對於瑪麗亞懷孕,有理由產生懷疑和生出休掉瑪麗亞的念頭。約瑟是個義人,他要按律法的要求和瑪麗亞解除婚姻,但約瑟又是一個大有憐憫的人,所以他不想公開羞辱瑪麗亞,隻想暗地裏做這事。
20 正思念這事的時候,有主的使者向他夢中顯現,說:“大衛的子孫約瑟,不要怕,隻管娶過你的妻子馬利亞來,因她所懷的孕是從聖靈來的。
主的使者通過在夢中顯現,啟示給約瑟,瑪麗亞所懷的孕是從聖靈來的。耶穌為什麽必須是神子道成肉身成為人,才能成就神的救贖計劃呢?
首先,人犯了罪,就虧缺了神的榮耀,就仿佛欠了神的債,債務不補償,就無法重新回到神的麵前,與祂和好。因此,人必須要贖罪,就仿佛必須償還了債務,才能與神重歸於好。那麽,如何贖罪,就仿佛如何償還債務呢?因為人本身都是罪人,每一個都是,沒有一個義人,都虧缺了神的榮耀,因此,任何人都沒有資格來贖自己的罪,也沒有資格替別人贖罪,就仿佛每一個人都欠了神債務,自己無力還債,也無法替別人還債。
因此,隻有一個解決方案,那就是找到合資格的代贖者。在舊約,神用了一類代贖者,那就是祭物,如羔羊、牛、鴿子等,但顯然,這是暫時的、象征性的,因為任何動物都不是人,都無法真正代替有罪的人來贖罪,而且這種獻祭又是多次的,因為人總在犯罪,祭物代贖的功效,就不是永久的、完全的,隻是神定下的一個暫時的、預表性的、象征性的方案。
真正有效的代贖者,一定是一個人,而且必須是一個沒有犯過罪的人,隻有這樣的代贖者,才是真正有效的,也是一次且永遠有效的。
這樣的人,當然不可能由有罪的男人和女人來產生,神的方法是通過聖靈和一個有罪的女人來生出這樣一個人,就是主耶穌,一個百分百的人,也是一個百分百的神,神、人統一共存在一個人身上,獨一無二的主耶穌身上。這是一個極大的奧秘,也是我們無法用人的理智來理解和明白的事,但這卻是唯一的方案,沒有其他的備選方案。
第二,神為什麽選擇一個有罪的女人,而不是男人,或別的物種,或是再造一個無罪的男人,或是幹脆憑空產生一個?因為要成為一個百分百的人,就必須和一般人的懷胎、出生、成長有同樣的經曆。另外,人犯罪之初,最早是女人,中了古蛇(撒旦)的詭計,吃了禁果,還引誘男人也吃了禁果,罪便進入到人類之中。神的救贖計劃,也是通過一個女人,來生出救主耶穌,這也充分體現了神的慈愛和恩典。
第三,為什麽是聖靈親自使童女懷孕,而不是一個天使或其他的物種?因為,隻有救贖者是神,代贖者也是神,這樣所有的榮耀、權柄才可以歸於神自己,這樣被救贖的人,才可以成為神的奴仆,神的兒女,而不是天使或其他被造物的奴仆以及他們的兒女。天使也會犯罪,如撒旦,如果被天使救贖,就可能再次陷在罪裏,再次成為罪的奴仆,這樣的救贖,就沒有任何的意義。而唯有神用自己的寶血,所成就的救贖,才是終極的,一次永遠的救贖!
因此,弟兄姐妹們,聖靈感孕、童女懷孕,是神救贖工作的必須,也是神救贖大工得以完成的起點,也是神的恩典和祂大能所行出的神跡。正如前麵所說,這是一個極大的奧秘,也是我們無法用人的理智來理解和明白的事,但這卻是唯一的方案,沒有其他的備選方案。
21 她將要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因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裏救出來。”
使者稱呼約瑟為大衛的子孫,然後說瑪麗亞要生一個兒子,要給祂起名叫耶穌,祂將要做的一件大事,就是要將以色列人從罪惡中拯救出來,那就是猶太人所期盼的彌賽亞要做的。
22 這一切的事成就,是要應驗主借先知所說的話說: 23 “必有童女懷孕生子,人要稱他的名為以馬內利。”(“以馬內利”翻出來就是“神與我們同在”。)
“ 這一切的事成就,是要應驗主借先知所說的話說” 是馬太福音多次使用的格式,馬太前後共12次使用這樣的格式,被學者稱之為馬太公式。馬太通過這樣的描述,來啟示我們舊約的一些預言,已經成就在了主耶穌身上。有一些預言是隻有主耶穌才可以成就的(如1:23),有一些則是象征意義的,耶穌是預言的終極成就者(如2:15)。
23節的預言,引用自以賽亞書第7章10--17節 " 10 耶和華又曉諭亞哈斯說: 11 “你向耶和華你的神求一個兆頭,或求顯在深處,或求顯在高處。” 12 亞哈斯說:“我不求,我不試探耶和華。” 13 以賽亞說:“大衛家啊,你們當聽!你們使人厭煩豈算小事?還要使我的神厭煩嗎? 14 因此,主自己要給你們一個兆頭,必有童女懷孕生子,給他起名叫以馬內利。 15 到他曉得棄惡擇善的時候,他必吃奶油與蜂蜜。 16 因為在這孩子還不曉得棄惡擇善之先,你所憎惡的那二王之地必致見棄。 17 耶和華必使亞述王攻擊你的日子臨到你和你的百姓並你的父家,自從以法蓮離開猶大以來,未曾有這樣的日子。" 這裏的“童女”在希伯來原文,可以指任何年輕女子,但馬太福音的希臘文用詞,則指的是“ 處女”, 和前文馬太所強調的瑪麗亞的身份一致。以賽亞7章的童女懷孕生子,是神給的一個兆頭,在他還不曉得棄惡擇善的時候,即十分幼小的時候,神的審判就會來到,表明神的審判的意外和快速。這個孩子的名字是以馬內利,“神與我們同在”的意思。這個名字,在以賽亞7章,表明神一直與以色列人同在,但亞哈斯王卻靠著人的聰明和詭計,來行事,罔顧神的同在和一直的保護。但聖靈借著天使,把這個預言應用在主耶穌身上,馬太不僅強調再一次童女懷孕生子的兆頭,是神的審判也很快臨到,出乎我們的意料和快速,也強調神與我們同在這個名字。家譜一結束,馬太就使用這個名字,啟示神的同在,不僅從起初,一直到亞伯拉罕,一直到大衛,一直到瑪麗亞,一直到主耶穌,神一直與我們同在,馬太在福音一開始,就啟示這個真理,他在福音書結尾也用“我與你們同在” (28:20),我們就可以看出,神與我們同在,是馬太福音一個多麽重要的主題,耶穌的誕生、受難、複活,都是神與我們同在的表現,耶穌本身就是神,祂從一出生,就與我們同在,在祂升天之後,祂依然與我們同在。
當然,以賽亞書7章預言的童女懷孕生子,因著他的名字,就非比尋常,以賽亞在9章6--7節再次提到一個嬰孩,“ 6 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政權必擔在他的肩頭上。他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 7 他的政權與平安必加增無窮,他必在大衛的寶座上治理他的國,以公平、公義使國堅定穩固,從今直到永遠。萬軍之耶和華的熱心必成就這事。” 顯然,這個嬰孩預言的就是將來的彌賽亞,也就是主耶穌基督,這個嬰孩和7章的那個嬰孩指的應該是同一個。
24 約瑟醒了,起來,就遵著主使者的吩咐把妻子娶過來, 25 隻是沒有和她同房,等她生了兒子[b],就給他起名叫耶穌。
約瑟遵守了神的吩咐,把瑪麗亞娶了過來。但一直沒有和瑪麗亞同房,直到耶穌出生以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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