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普遍意義的犧牲(不一定是肉體死亡):失去生命的才得救,抓住的肉體生命的就不得救
2. 不要怕要你肉體生命的,更要怕要你靈魂下地獄的
3. 麵對迫害時,不在人前認我的,我也必不在父前(天堂裏)認他
確實,這些句子都是指自己的犧牲。但耶穌從來沒有說需要因為他人的利益、生命放棄信仰。反倒,耶穌說:一個認賺得全世界,卻失去靈魂得救有何益處?這個賺得全世界,可以包括一個人拯救了世界、拯救了很多其他人的生命,也就是不值得為了世界的利益、他人的生命放棄信仰。
總之,一個不信耶穌的作家、科學家、哲學家去指導別人給如何信耶穌是很荒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