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簡單的回兩句吧。希望不要冒犯

你那聖經的例子出來,無論是不是沒文化說的,我認為都是不合適的。你提到的一個觀點我很同意,個體在一個社會行事,要依法律為準。聖經基本上不是今天的法律,我不認為爭論這些有很大價值。而沒文化寫的,我基本上也不認為他在宣傳聖經什麽的,但是那是文化的一部分,特別是歐洲文化。我們這裏的小學和中學都有宗教課的,除了羅馬天主教,還有伊斯蘭教,正是排在課表裏。當然如果家長不想,可以申請讓孩子不上。

所以我不認為這些是什麽big deal。你後一部分我更接受一點。就是我不認為現代人的婚姻應該靠commitment約束,而要靠愛和友誼,善良和真誠。我在小熊的帖子已經回了不再重複。其實後者我想更難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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