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感覺美國的媒介大致是這樣:社交媒體可以什麽都來,胡編亂造也無球所謂,各類陰毛論問題也不大,信不信由你

但是,比較傳統的MAIN STREAM MEDIA不能這樣,如果噴得過了頭,如果編故事編得太不著調,就有人管,那麽就要負法律責任就得吃官司了。7個億的賠償確實不是小錢了,狐狸台以後會小心很多,不敢再漫無邊際地胡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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