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認真回你一個吧

先說,我完全不知道你說的這個人,也不知道你說的這本書,也不知道你們加州的是是非非。所以就觀點談觀點。

1, 你說才能,其實是具體的用兵打仗,不是買菜做飯帶孩子(你以為這個不是才能嗎,當然是),所以這個才能你指的是對任命他的國君需要的才能,不是對老婆對孩子,天天玩畫眉之樂的那種(你說了他殺了老婆表忠心的)。一碼是一碼。人品是一件不太好被量化的事,你說怎麽Skalar?隻能舉具體的例子,具體例子那就是離散分布,你說怎麽去概率做判斷?

2,你說的擇優和公平。我覺得你這裏有點混亂。

一方麵,我完全承認人天生不平等。比如智力,家庭出身,身體健康狀況,etc.,這是NATUR,其實這也不是我的觀點,是ROUSSEAU幾百年前花很大力氣討論的,不過我同意所以拿出來用。但是,一個健康的社會製度,有義務創造一個相對公平的環境,這個公平的環境,應該跟擇優錄取是不矛盾的(你好像把這倆對立起來了),其根本的目的是為了所有生活在同一個社會群體中的所有人的安全,或者說,和諧社會吧(我本人非常非常同意這個概念),一個分裂的社會是非常非常危險的,對所有人。

另一方麵,無論承認不承認,人總是處在社會的某一個群體中,也就是CLASS,這些不同的CLASS必然有利害衝突,套用上麵SKALAR的概念,不同維度的SKLAR當然不一樣,所以任何一個牽扯到全社會的決策,必須要有妥協的成分在裏麵(我想這就是你說的公平),其實我並不相信真正的公平存在,我更相信是大家妥協的結果。

我說它和擇優不矛盾,是你具體到找做某件事的某個人,還是會選更合適一點的。因為“優”這個概念很難量化,不是國內的高考,你60分我59分,那好你上。你覺得那樣公平?我覺得最不公平了。不是說的,你當年考得過什麽黃石中學的?我就不信了。

最後你說的這個坐標軸的概念,其實已經把很多人閃出去了。如果大家都能走這條路,那真的是會天下太平。Educated那本書給我印象很深,那個女孩(和她哥哥)如果不是得以有機會上學,是沒有她後半生的故事的。那樣的家庭和群體在社會中不僅今天存在而且以後也會一直有,你說怎麽辦,是讓他們自生自滅越來越極端到另一個方向還是給盡量拖出來?我說句不好聽的,你們美國這麽多槍擊案難道不是(極少極少)民眾對社會不滿造成的,人瑞士怎麽沒有?

所以一句話,社會盡量創造公平,來彌補人的先天的不公平,我認為是正確的思路,至於怎麽做,那是大課題,肯定不能簡單粗暴。當然了,我也沒什麽好招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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