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瑙說得對,我寫的這個故事來源於《精靈寶鑽》,估計很多朋友沒有讀過,畢竟這本書的流傳度遠不如《魔戒》三部曲。
當然,一說這《魔戒》三部曲,大家肯定都熟,不管是看了小說還是電影,印象應該都很深,我自己覺得算得上巨作了。不過呢,這裏麵有一個問題,先看三部曲裏麵的男主角,大帥哥阿拉貢,那是個妥妥的蓋世英雄,和俺這樣的油膩中年一比,對比度太強了,因此代入感也強。不過,很多人可能不知道,阿拉貢當時已經八十多歲了。而他的精靈公主阿爾文,那叫一個飄逸絕俗,是很多朋友心中的偶像(也包括俺哦),可是她更是有兩千多歲了。
再看魔戒遠征隊的那幾個小朋友,弗羅多,山姆等人,當時都是五十多歲了。為什麽會這樣呢,不應該是兒童文學嗎?我覺得托爾金是故意的,他在這裏藏了一點私。首先,他寫《魔戒》的時候,自己就是將近五十歲了,我覺得他雖然經曆過一戰,曆盡了滄桑,當時還在德國圍困英國的環境下,可是他的心態還是非常年輕。他把自己那種憂天憫人的人文關懷,把那種精神上的活力,通過弗羅多這樣中年小人物的角色代入到小說裏麵去。這其中的藝術手法當然不用說了,而我自己的感覺是,境界那是非常的高!
我覺得在這個係列裏麵,托爾金想要表現的,除了普世的價值和對強權的抗爭,還有一點,就是一個中年大叔,一樣可以有一顆年輕的心,可以以一個普普通通的凡人的身軀,做出一番事業。這一點,我自己也頗有同感。可以和他那顆年輕的心,握一握手了,也算是個知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