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感於第一條新聞。大法官的妻子確實有骨氣,高風亮節

不像那個前總統,被招到檢察長的辦公室,死活不開口,將那個什麽修正案拿出來作擋箭牌。還有那個參議員格蘭姆,千方百計地找借口逃避喬治亞州的傳票出庭作證。參議院裏慷慨陳詞,頭頭是道,關鍵時刻卻是縮頭烏龜一個。不做虧心事,哪怕鬼敲門?跟大法官的妻子一比,人家堪比日月光輝,此兩人卻隻是螢蟲之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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