邏輯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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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拙著《性空緣起: 生命和宇宙的秘密》(ASIN: B07VS8N21X)

 

邏輯一致性原則與理論完整性原則很難同時被滿足,因為它們之間的結合對邏輯本身構成了最嚴厲的挑戰。因此,我們還需要考察一下我們思想的工具——邏輯。一般認為,人類的理性思維遵循著三條基本的邏輯原理,它們構成了一切邏輯的基礎:

  • 同一律:事物隻能是其本身。而不是其它的東西。存在的東西有一個特定的性質。
  • 矛盾律:在同樣的意義下,一件事物不可能同時既是真的又是假的
  • 排中律:一個陳述不是真的就是假的,沒有中間狀態。

我們的問題是:這些基本邏輯原理能夠勝任我們批判一切、並且建立起一個完整的形而上學理論的任務嗎?

顯然,站在批判一切的立場上,這些邏輯原理也不能幸免。首先,在同一律中,那個定義事物存在的性質又是從哪裏來的呢?我們知道,在日常生活中,這個對事物的定義當然可以來自於對經驗的提取——這實際上是一種經驗主義的立場。但是,如果我們所討論的是有關包括生命在內的存在的起源與本質的問題,那麽,定義事物的性質就無法來自於經驗,因為在這種最高冷的形而上學天國裏根本就沒有經驗的位置。連生命的存在都在批判之列,哪裏還談得上生命的經驗?更何況,經驗的領域是無法窮盡的,因此任何理論的完整性都不可能從經驗中得到滿足。

這樣一來,用來定義一件事物的性質就隻剩下了空洞的分類。既然這種分類沒有任何經驗或其它東西可依據,而隻是對分類前的整體的一種任意劃分,那麽分類——從而存在本身——就是主觀的。更嚴重的是,那個分類前的整體又怎麽可能被劃分呢?要知道,在沒有任何分類之前,並沒有什麽像體積那樣的性質可供我們從一個渾然一體的整體中找到能將其分開的裂縫。甚至,即使在假定已經有了一次劃分之後,我們仍然不可能找到能將其另行分開的第二條形而上的裂縫。所以,分類不僅是主觀的,而且是任意的。分類所產生的類的意義完全是由觀察者賦予的。從這個意義上說,存在就是觀察者的身份證。

隻能用於分析存在,卻不能用於分析存在的起源和本質,這就是邏輯的困境。在三條基本的邏輯原理中,同一律是最根本的。如果事物的存在本身就是主觀的和任意的,那麽,矛盾律和排中律的合理性又怎麽能得到保證?就任何一種性質而言,滿足它或者不滿足它,這就產生了兩個類,真的和假的。但為什麽不可能既是真的又是假的?顯然,分類之前的整體,就是在當前分類下既是真的又是假的一個例子。在更一般的情況下,如果這種用於分類的性質來源於經驗,我們又怎麽知道本質上是主觀和任意的分類能夠在我們分析或交流的過程中保持不變呢?

顯然,這就需要引入先驗的假設,正如我在後麵討論中所提到的康德的工作。既然如此,當我們的研究對象包括先驗存在的時候,矛盾律和排中律的可靠性就打了折扣。事實上,在二十世紀初那場關於數學基礎的大討論中,荷蘭數學家和哲學家布勞威爾(Luitzen Egbertus Jan Brouwer)就對排中律提出了質疑。他認為,當人們說一個具有某種性質的事物存在的時候,那意味著原則上我們有一種方法可以讓我們找到或構建它。基於此,以他為代表人物的直覺主義學派反對把排中律應用於包含無限個元素的集合上。

直覺主義主要是一個數學邏輯學派,他們隻是試圖讓數學真理更加接近於人的心智從而更加嚴格。但即使是這樣,直覺主義者也招致了許多數學同行的激烈的反對。一個原因是,如果放棄排中律,數學家們就會失去相當多已有的數學成果。另一個對直覺主義常見的批評是他們的數學真理缺乏明確定義,因為直覺主義者把數學看作是人類心智的創造物而不是客觀存在的真理。

社會輿論的製高點通常是由主張客觀主義的人把守的,因為他們比那些主張主觀主義的特行獨立者更容易找到同盟軍。

所以,可以預料到的是,如果我們試圖在認識論和形而上學的層次上更嚴格地使用這些邏輯的基本原理,那麽我們就將更加缺乏對真理的明確定義。然而,這並不應該被看作是理論的失敗,相反,那其實應該被看作是我們理論的成功。為什麽?隨著我們越來越接近生命和存在的本質,那些我們認為理所應當、不證自明的公理都將逐漸暴露它們原本深藏的相對性。

也就是說,原本就不應該存在著超越邏輯的絕對真理來作為邏輯的基礎,所以也就不會有絕對真理的定義。沿著那從形而下的經驗土地向形而上的理性天國回歸的天梯往上攀登,我們所看到的真理將越來越少,而生命的自由將越來越多。當那些真理的塵土都被抖落的時候,我們就會感受到那長久以來堵在我們喉頭、我們卻習以為常的伊甸園禁果——邏輯。不吐掉它,我們就不能回到天堂。但是,如果你真能吐掉它,你有勇氣去這樣做嗎?

邏輯頂多可以幫助我們了解真理的相對性,卻無法讓我們擁抱存在的本體。這並不是邏輯對本體存在的否認,而是本體對邏輯的拒絕。曆曆在目的現實存在明明告訴了我們那個本體的存在,因為它們就是來自於對本體的分類。

所以,我們必須接受這樣一個現實:在生命的存在中,理性並不是第一位的。當然,信仰也不是。實際上,如果信仰之物包含一切,那就跟無信仰沒有了任何差別。如果信仰之物不包含一切,這種信仰就不是純粹的信仰。有選擇的信仰其實是一種邏輯和信仰的雜交品種,它常常受到來自純粹邏輯和純粹信仰兩方麵的輕視。

所以,在尋找存在和生命意義之路的盡頭,最終我們來到了一個三位一體的關係麵前:藏在中間的是那光芒奪目的生命與存在的本體,分列兩旁的是不那麽奪目、因而我們可以看得到的邏輯和信仰——它們代表著兩條人類覺醒的道路。而我在本書中所介紹的,是一條從邏輯走向本體的道路。在這條路上,我們將看到生命與存在如何從本體中出現,以及生命存在的不同層次。在佛學中,這屬於法相唯識宗。在道教中,這屬於易學。我把兩者融合在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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