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大選舞弊的話題,會讓我經常聯想到那個爭論不休的“惡法非法,惡法亦法”的討論,雖然不是非常貼切。
惡法非法與惡法亦法爭論的焦點是,該不該先服從“惡法”,然後再尋求改進。
惡法非法先尋求真假對錯,惡法亦法先尋求服從和程序。
認真關注過上次美國大選細節的人,我想相信大選沒有舞弊的應該是少數。
遇見聊大選舞弊就搖頭的人群裏麵,有認為舞弊有但不是係統性的所以改變不了大選,有本身就是支持民主黨的,還有本身就是希望川普下台的,還有就是覺得既然已經出了結果,就應該服從,無論有無舞弊。
人心壞了,鑽了法的漏洞,該不該先服從?服從後該不該繼續追究,糾偏,改善,堵住漏洞?
在我眼裏,無論是從惡法非法還是從惡法亦法角度,追究大選舞弊都是必須的。。。
2018年,香港中文大學VS中國人民大學關於惡法非法還是從惡法亦法,很精彩,推薦給大夥,有閑時可以看一看。
香港中文大學正方: 惡法非法
中國人民大學反方: 惡法亦法
這次辯論後,發生的兩件事。
2019年2月13日,香港政府宣布修訂《逃犯條例》, 超過200萬人站出來反對,9月4日,香港宣布將撤回
2020年6月30日,香港國安法通過。
昨天看到拜登的一個最新的演講片段,覺得很有趣。。。
這是我生平第一次為拜登點讚拜登親口說的,絕對不允許大選結果再次被盜。 pic.twitter.com/3KEmeJG0c8
— 桃花島主(Lucky) (@Mydoglucky2) August 30,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