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讀了石班長的雄文「如何正常說話」,雖然沒有點我的名,但其中一段,
“還有一種貌似公正,首先表明自己公正理性,然後各打50大板,就是雙方都有不對,但就是不看事實如何。開頭總是我既反對極左,也反對極右,這純粹是一句無用的廢話。雖然沒有公開貼標簽,但其實就跟上麵先貼標簽是一類人,就是先分左右,然後再看事實。雖然你一再將事實呈現給他,但有的人就是故作嬌羞狀地說,我對那件事不太了解,然後對極右抨擊一番,再輕描淡寫的來幾句極左也不好之類的平衡的話。基本上就是不管事實如何,都要平衡表態一番。我說你這樣說話累不累呀?”
似乎正適合我這一類人。那我就自作多情的跳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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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發現不少網友不會正常說話,說自己的話”,“怎麽還有人相信像紐時或者CNN之類的機構能夠提供正確的信息?”。
我敢打賭,這個壇子裏的人,沒有誰在 2021 Jan 6 在國會山,或者 2020 十一月在某計票室。大家誰也沒有第一手的現場信息,都是自己消化的外來信息。有人把 NYT 當作聖經,有人抱著 Fox News 當真相,有人引 Twitter 做為確鑿證據。大家都在相信自己希望相信的東西。
身為自詡的溫和右派,我特意常年有兩個twitter profile: 一個故意追右派的大拿,另一個follow 左派的公知。在兩個profile 裏,我看到的是兩個完全不同的世界。你如果隻活在其中一個,其中*任何一個*,你百分之百的會堅信真理在你那一邊。
所以我想說的是,我們都在說自己的話,但同時都在說被別人“誤導”過的自己的話。你選擇了一邊,然後指責其他人不會“正常”說話,其實你也不比他們更“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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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雖然沒有公開貼標簽,但其實就跟上麵先貼標簽是一類人,就是先分左右,然後再看事實。”
我其實是最反對 class system / identity politics 的了。竊以為這主要是左派的致命傷,有意無意的把人群粗暴的分為 Black vs White, Straight vs Gay, Trans vs Cis, Men vs Women, Rich vs Poor, 然後到處有歧視,滿地皆壓迫。
但左/右之分,這個標簽我一直是認為可以接受的(當然也是因為我自己常用):因為這個標簽,我是在支持/攻擊你的政治觀點,而不是在支持/攻擊你的個人/族群。
我們展開政治討論,不就是為了探討政治立場和觀點的優劣嗎?左右觀點之分,是個事實的存在,這個標簽是為了討論節省時間少說廢話,沒有什麽需要可以避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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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雖然你一再將事實呈現給他,但有的人就是故作嬌羞狀地說,我對那件事不太了解“
我之前說過,我不願和石班長糾纏細節,也不願與SwiperTheFox糾纏細節。那這次就再挑明說白一些:不是我怕事,是覺得不值得,這個沒邊兒的。
你們最喜歡舉出的那幾個鐵證,都是被反方 "debunk" 過無數次的,但這並不妨礙你們稍微換一點詞再拿來說事。當然我也不是全然相信 debunk 一方的credibility。其實每個細節我都有自己的結論,隻是不願意與你們糾纏。跟一個說完了,你帖子十七個點讚的人,一個個會拿同樣的(被debunk過的)‘真相“來說事,我實在沒有這個精力。
我唯一確信的是,你有多麽相信你掌握了真理,反方就有同樣的把握他們的正確性。所以雖然每個細節我都有自己的結論,但我不奢求你會同意。我更關心的是:大家不同意時該怎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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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At the end of the day, 你必須相信一些你自身以外的東西
不相信媒體?fine. 不相信政府?okay. 不相信法院,不相信製度?你就這麽確信你自身(來自這些媒體)的認知?
在 2020 George Floyd / BLM 之前,記得有幾起白人警察殺死黑人(嫌犯拒捕)的案件。左媒每次都是在法庭判決之前,就大肆宣揚“司法不公”,“製度不公”,“社會不公”,然後鼓勵大家上街遊行,隻要判決不是警察有罪,就以暴亂做要挾。
這個和你們現在的做法其實沒有什麽不同,隻是反方向而已:如果是你不喜歡的事情,大可以叫喊一切都不公,一切都是騙局。
法庭上有比你我聰明十倍的人,在接觸著比你我看到的‘更真實,起碼更接近事件本身“十倍的資料。你僅憑通過你相信的媒體的一些二手煽動,就確認你比他們都更掌握真相,這是誰給你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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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不是在指責右派。我左右都指責。 At the end of the day, 法院是底線。
你如果什麽都不相信,那你和壇子裏的某位‘科學家’類似:我可以單挑古往今來的所有物理學家。我是唯一擁有真理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