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概念對中國人可能比較新鮮。其實這個“個人主權”,和“天賦人權”是一致的。就是個人的權利隻可能是上帝(上天)給的,不可能是任何人或政黨給的,我覺得也是最自然的概念。因為任何人他要給別人,他從哪裏弄來的呢?誰給他這個權力呢,他有什麽特殊的呢?
我認為中國在跟世界打交道的時候,應該在國內先大力傳播英美這個天賦人權的認識,然後政策的製定和民意的開智才能做到知己知彼。
愛中國的人,一定要讓中國人徹底明白英美天賦人權到底是什麽意思,然後才能知己知彼,不至於進退失據。就像看見F=MA就知道英國人在想什麽一樣。不能阻止中國人學習F=MA,而同時又想讓中國人能和世界溝通。這樣很可能是害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