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裏談的不是具體的案子,而是自由派對法學思想的侵蝕。至於Roe v. Wade案,是我下一篇要討論的。

至於對待法律的態度可以清楚的鑒別保守派和自由派。保守派尊重法律,雖然對判決不滿,但是會通過法律途徑解決。自由派認為自己絕對正確,所以不惜違法。當然如果法律能起作用,阻止這些犯罪,社會的機製就還沒有失效。可是今天拜登的司法部對於明顯的犯罪,就是去大法官家裏施壓,企圖改變法院決定不采取任何行動。我最擔心的情形是當自由派法學思想成為法律界的主流,法律判決就會像中國一樣,完全失去公民的尊重,那才是真正的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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