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對於個人也一樣。
靈性是可以認識正義
物性(肉體,生理,心理)等等,有他自己的規律。隻是一種生理反應,無所謂凡聖。
人們生活好的時間是因為,靈性正確使用了身心。
人們出問題的原因在於:肉體劫持了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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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的現實是,人在沒有解脫心靈迷惑成為聖人之前,靈性被身心肉體劫持的可能性一直存在,各種各樣的場合都可能讓人發瘋。小的如喝酒,吵架(不管個人的生命),大的如被青史留名的野心控製(不管千百萬人的生命)。
所以,人們應該在清醒時,互相協商製定法律,在任何人犯病時,都用強力來製止他。這是正義。
至於在正義戰爭中也有邪惡的人參與進來,這是沒辦法的事情,就像你家被搶了,也可能有邪惡得律師趁火打劫。隻能是隨時看情況了。這不能表示沒有正義。這就像一個人得了比狂犬病還厲害的並,瘋狂咬人、傷人,這時候用強力來停止他,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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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就變成了:什麽叫“靈性正確使用了身心”,或者什麽才是人類社會正確的互動方式?有沒有普適的定義,普世價值?最少美國獨立宣言和憲法,認為是有普適價值。就是天賦人權等等,不能違背。
誰破壞這個天賦人權,不管是外國政府還是本國政府,人民都有權利起來反抗,要反抗就必須有能力反抗,這也是美國擁槍權的根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