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寧兄的帖子說得很好,這是我在走廊碰到的第一個難題。既然是個難題,那麽肯定會有多種解法。我很感謝網友們獻計獻策,提出了很多的方案。那麽,會不會有最優解呢?可能有,也可能沒有。但是,不管有沒有最優解,作為論壇的執法者和服務員,我都需要做一個決定,要麽不采取行動,要麽采取行動。我在那一霎奇異博士上身,看到了一千四百萬種不同的結果,每一種結果都不同,每一種都有人讚,有人罵,有人惋惜。
怎麽辦呢?我選了一個簡單的解法,按規則辦事。
為什麽要按規則辦事?我在上一篇分析版主的責權利的時候已經講過了,我希望每個網友在這個論壇都有充分的自由,我不願意侵犯任何網友的權益,但是,作為版主,我也有保護其他網友權利的義務。論壇的刪帖規則是很明確的,當年製定這個規則的人,我覺得是有很多很好的考慮的。有了規則而不去執行,規則就是一張白紙,也就沒有了規則,最後就會回到我最深惡痛絕的人治的環境。
我不想辯護自己刪帖的理由,因為每個人的理解都不同。我行使了自己作為版主的權力,我有可能是錯誤的,有可能對規則有誤解,所以我給了一劍兄我刪帖的依據,和他的原帖的備份,還有申訴的渠道。我希望如果他對我的決定有異議,可以通過這個申訴渠道爭取自己的權益。一劍兄非常大度,他對我刪帖倒不是很在乎,我覺得他更在乎我不應該用悄悄話打擾他。這一點我需要解釋一下。我極不願意刪帖,但是,如果我刪了貼,我一定會對每一位被刪貼的網友一個憑證和理由,並且告訴他們申訴的渠道。我通知網友的方式將會是一致的,都是通過悄悄話。為什麽呢,因為我需要保護被刪貼網友的隱私權。這一點我沒有事先和一劍兄溝通好,是我的責任。當然,如果網友們覺得有更好的處理方式,我們可以好好討論一下。
還有一點,在執行規則的時候,我是不會和網友辯論該如何理解規則的,因為我有conflicts of interest。我覺得對規則的最終解釋權應該在司法機關,不是執法者。這裏我再次強調一下關於建立參議院的重要性,就是為了給網友們一個可以講理的地方,避免版主的一言堂。
一劍兄的事情就是這樣的,可能會有更好的處理辦法,我采用的是一個一視同仁的方法,因為我考慮的是將來執法的一致性。我對事不對人,我其實非常敬重一劍兄,希望一劍兄能夠理解,更希望網友們能夠理解。還是那句話,這裏是大家自己的論壇,靠我們大家自己去維護。
這件事情已經過去了,就翻篇了,舞照跳,馬照跑。做為版主,就像我以前說的,是大茶壺兼保安,我會盡力給大家端茶送水,做好服務工作。但是,將來如果有網友惡語傷人,有網友故意攻擊別的網友,或是有網友有意或無意地挑起事端,俺這個保安,雖然沒什麽蓋世神通,也會披掛上陣,盡全力保護網友的權益。我說過,除了刪帖之外,我還在考慮和網管溝通,對將來蓄意攻擊網友的嚴重違規者發黃牌或是直接紅牌罰下場。
對了,需要平衡一下。要不要考慮發發小紅花,也鼓勵鼓勵先進呢?好讓大家重溫一把幼兒園的美好時光。我覺得雪晶版主就值得發一朵小紅花,大家意下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