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昨天在網上查了查,百度在真有人問了這問題,展開了熱烈討論的。觀點五花八門,大部分人認為區別是自私就是侵犯了他人的利益。 而利己就是還沒有侵犯他人利益。問題的人心裏其實有傾向性的就是認為自私和利己實際上沒有區別。我自己也是有這種傾向。
當利己作為被肯定為合理時,就像你說的其實自私已經占領了道德高地。從前可是是要求大家"毫不利己,專門利人”的。但是現代經濟社會,道德就用自私這個詞創造出道德利益,一定程度上適應了經濟的運作模式。
你提到的理性主義,我也在思考。因為我心中的理性主義已經包括了心靈層麵的,不再是一般意義上機械,刻板的理性主義。我的理性的中心是圍繞“我”這個中心的。所以對私欲的規範,表現為自我理性的覺醒,而非外加控製,壓製,所以不會導致“專製”的論斷。
我現在更能了解你上次提到的“犧牲”的意思。我可能更願意描述為“升華”。
你政經的知識比較多,論點都是這個方向的。
所有跟帖:
• 我的意思是,自私自利作為一種本能,本身並不是問題 -英二- ♂ (401 bytes) () 11/03/2014 postreply 11:11:02
• 理解也同意你說的。追求道德利益可以是算理性的。隻是用是爭奪話語權的方式,就滑入了非理性。 -禾口- ♀ (0 bytes) () 11/03/2014 postreply 11:5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