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很難想象這是所謂接受了民主進步思想之後的建議:“傳統道德委員會”!!!!

如果是出於言論自由、學術爭鳴,不論觀點如何,每個人都有權利表達自己的觀點,不管是擁護中國傳統思想也好,反對中國傳統思想也罷,都是個人言論的權利。居然還有人建議,成立什麽勞什子的“傳統道德委員會,”是想搞思想審查嗎?難道這年月還需要思想定於一尊?!真不知道這算不算是柿油主義者的言論。西方法庭上也允許親屬之間可以回避提供證據或者指證,至少親屬之間沒有義務站出來指正。所謂的“隱”也不過是說不去主動告發而已,哪裏是提倡父子合夥串供搞陰謀啊。至於樓主提出的什麽上下級之間的“隱”、老師學生之間的“隱”純粹是自己瞎發揮,中國傳統社會要是提倡這類包庇甚至陰謀合謀的話,那還要什麽言官監察製度。孔子自己就不為自己的學生“隱”啊,去查查“小子鳴鼓而攻之可也”這個典故是什麽吧。你要是想說現在中國社會存在著這樣那樣的很多問題,咱也不是說就不承認,別動不動就來挖什麽文化思想根源。即使退一步說,你要挖文化思想根源,也得把功課做得差不多之後再來談吧,自己的思路都搞不通,連自己的立場都是矛盾的。功課沒做好之前,偶爾說說這種片兒湯也行,就不要做什麽“強烈建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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