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三者本質是不同的東西,各有其所當,由不同方麵,利益眾生。但如果模糊了他者,越俎代庖,雖本是好東西,卻往往會為社會帶來問題。比如說,隻講主體覺悟的道德,忽視了客觀的法律,結果人治而非法治,流弊很多。道德代替宗教不妥,反過來隻重宗教信仰,虔誠有餘,卻忽視道德實踐,一樣會出問題。
如要批評,是三者分化太過,忽略原該相輔相成,而成了隻知有己,不知有人。其實三者各有分際,這是對的,但非說全不相幹,各行其是,看不到彼此皆為人生需要。世俗化把人事之法與德,由宗教分開來是好事,人事要以人理辦。若像中世紀成了言必上帝,隨時拿來神道為政做人,結果常變成是人假上主之名行己之私。即使不如此,也很容易以真理在手,脫離現實,一下子弄不好,以理殺人,好心做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