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的好。。。

來源: 彩雲舒 2011-10-21 16:27:18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217 bytes)

撞了人當然要追究法律責任,無可非議。

但是人都有不可避免疏忽的時候,對於避免事故的發生,不在於一味著眼於指責當事人,還要有如何防止事故再發生的措施才對。

您是沒有出事,可隻有兩歲的小悅悅卻出事了!

所有跟帖: 

撞了人可以是交通事故,不一定是犯罪。但撞了人逃走就是犯罪了。 -jin_yin_hua- 給 jin_yin_hua 發送悄悄話 (177 bytes) () 10/21/2011 postreply 21:38:34

嗯,您說的這些我和您有相同之感。 -彩雲舒- 給 彩雲舒 發送悄悄話 彩雲舒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0/22/2011 postreply 18: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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