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的好。。。
來源:
彩雲舒
於
2011-10-21 16:27:18
[
博客
] [
舊帖
] [
給我悄悄話
] 本文已被閱讀:次
撞了人當然要追究法律責任,無可非議。
但是人都有不可避免疏忽的時候,對於避免事故的發生,不在於一味著眼於指責當事人,還要有如何防止事故再發生的措施才對。
您是沒有出事,可隻有兩歲的小悅悅卻出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