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的好。。。

來源: 2011-10-21 16:27:18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撞了人當然要追究法律責任,無可非議。

但是人都有不可避免疏忽的時候,對於避免事故的發生,不在於一味著眼於指責當事人,還要有如何防止事故再發生的措施才對。

您是沒有出事,可隻有兩歲的小悅悅卻出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