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有爭議的往往是這些不得不主觀判斷的東西。你說的那些我想沒人不能分辨。
問題諸如謾罵,誣陷,煽動,損害名譽之類的都是可以定罪的東西,而這些東西常常隻能主觀的判斷。
所有跟帖:
• 還有一些預防性的懲戒措施(比如對口頭威脅什麽的),都是需要主觀判斷的。不可避免的會涉及因言治罪。 -鎖問- ♂ (41 bytes) () 06/11/2011 postreply 20:33:57
• 諸如謾罵,誣陷,煽動,損害名譽之類的言語如果造成了實質傷害,當然是要被治罪。 -不明則問- ♂ (35 bytes) () 06/11/2011 postreply 20:46:22
• 如何判斷?槍傷能通過醫學檢查,上麵這些你怎麽保證判斷者公正判斷到底? -鎖問- ♂ (0 bytes) () 06/11/2011 postreply 20:47:50
• 可由12個沒有關係的人組成陪審團,以他們的 common sense 作決定是否傷害。 -遍野無塵- ♀ (0 bytes) () 06/11/2011 postreply 20:5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