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理很簡單,一個人一生所為的事太多。對某一件事,你可一把它當作一個片段、一個場景來對待,即時地作出評論都不為過。然而對於一個人,你得審視多少各樣的片段、各樣的場景?你能保證你選擇的片段沒摻合自身的偏好?尤其政治人物,由於許多政治事件都有解密期限,這就是說如果隔得太近,你甚至都不知道那些事情,知道了也未必門清其來龍去脈,然後你就匆忙對他下一個“殺人不眨眼,殘酷暴戾”的評語,我說隻看到細節沒得其全貌,那是客氣之語。
至於“隻要放下自我的東西就能看清楚”,基本就是一句夢話。非得區分個唯物、唯心之別,也隻是刻板之語,全無實際價值,不作評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