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有人評“落霞與孤鶩齊飛,秋水共長天一色”說:“與”,“共”二字多餘,“落霞孤鶩齊飛,秋水長天一色”更挺拔。我覺得有理。

來源: chali 2010-09-01 13:58:07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30 bytes)
還是加上與,共更有美感和韻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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