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甜兒文章裏assume中國沒有法律體製,其實這是耐甜兒自己的誤解。中國很早就有了法典,舉一個例子,唐代就有了劃分得十分細致的法典:
唐朝的立法概況
1、《武德律》--唐高祖武德年間製定。共12篇,500條,在內容上大多采用隋朝開皇時期的法律。
2、《貞觀律》--唐太宗李世民命長孫無忌等人在《武德律》基礎上修定而成,仍為12篇、500條,以隋開皇律令為藍本作了較大改動,奠定了唐律的基本風貌。
3、《永徽律疏》--唐高宗永徽年間,以《貞觀律》 為基礎編纂出《永徽律》,此後又對500條律文逐條逐句進行注釋,並附在律文之後,稱作疏議。律與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稱《永徽律疏》,是唐代法典的代表作。後人又稱之為《唐律疏議》。
4、《唐六典》--唐玄宗開元年間製定,內容涉及國家機關職掌和活動的各個方麵,是中國封建時代最早的一部綜合性行政法典。
5、《大中刑律統類》--唐宣宗時張葵編定。即:將同一性質的律、令、格、式混合編在一起的法典形式。
在古代中國,儒家或儒學隻是一個思想方式,在儒家思想方式下,古代中國還是有一個社會體製(君主統治),在君主統治之下有一個所謂的法律,明朝和大清都有法律。
耐甜兒說,以法律來束約人的行為的西方社會體製是用來管理畜生的,這種說法我不能同意。你看過古代小說裏包青天利用宋朝的法律判案子的故事麽?你看過明清小說裏法官判案的故事麽?你聽說過十五貫這出古代劇目麽?中國古代有很多法官(或者縣官)辦案的故事啊。如果這樣說的話,那麽自唐宋起,中國人已經像畜生一樣被法律管理了。
你說的,大畜生打了小畜生,小畜生叫來了帶槍的畜生,那麽水滸裏,林衝殺了人,被判刑,帶著鐐銬和枷鎖分配充軍,那麽林衝是不是一個被上了嚼子的畜生呢?
法律製度是維護社會公平的一個手段,並且中國人早就有了很詳細的法典,在西方社會還是茹毛飲血的時代,中國就已經有了法律條文。所以說,耐甜兒,你不能把法律當兒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