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文學城新聞版靠頂上的那篇"意想不到,一個中國毒販在英國的“幸福遭遇” ,知道這是一篇很不可靠的新聞,不知是哪個不了解英國情況的網托胡編的.
本人正好在英國生活了近十年,也遇到過形形色色的人,應該算是有點反駁的資格吧.英國確實沒有死刑,一些罪大惡極的連環殺手也就判個終身監禁,不過這也很浪費老百姓納稅人的錢,不是嗎?
看了那個英國的"幸福毒犯",如果你真的以為文中那個福建毒販在英國有那麽幸福,而英國的警察對外國罪犯多是又軟又笨的,那就大錯特錯了.來英國販毒的有很多是牙買加及加勒比海的黑人.他們多是非法移民,在大街上零散的買大麻.英國警察抓得很嚴,在有些街區的晚上,經常攔截外國黑人,特別是牙買加黑人的車,來盤查他們有沒有藏帶毒品或者刀具.就算什麽也沒有,警察也經常要求那些黑男人出示簽證還在有效期裏的護照,如果拿不出,肯定馬上捉到希斯羅機場附近的收容所裏,集中關押,保證在幾個月裏麵遞送出境.至於毒犯,絕對是要判刑坐牢的,隻是沒有死刑而已.
筆者曾有過一合租房裏麵的室友,是個高高大大的黑人,男性.有一天晚上開車去酒吧,結果他的車停在酒吧那裏,車窗被人砸(不知道是誰?),第二天大早,他回去酒吧把車開回家,半路上車被警察攔下,人被帶到局子裏,盤查了四個多小時,警察對他的報案根本不感興趣,也無心來追查誰砸了車窗,隻是反複盤問他的來曆,查驗護照證件,最後要強行TAKE他的DNA SAMPLE.他反抗,要請律師討說法,也是豪無辦法的.更絕的是,凡是被警察TAKE的SAMPLE,是可以永遠存檔的,即便事後證明你無辜,你和律師根本沒有機會要求警察刪除記錄裏麵的DNA.這是那些西方民運人士從來不會對國人提到的.
為什麽警察要TAKE他的SAMPLE,因為他正好是牙買加黑人男性,是產生毒販子和GANG GROUP的高危人群.所以警察看到他的車窗砸破一塊,就趕快把他帶回了局子裏麵,也根本不相信他的車是被砸,他是受害者,先拿他當作罪犯查.如果他的車裏麵正好有毒品呢,或能找到附近買家的證詞,那是肯定要坐大牢的.巧的很,那個牙買加人正好有個同鄉哥們,是個販大麻的小婁婁,是毒網裏麵最末端的小婁婁,也就是兜裏藏幾克大麻,零零碎碎的買給附近的客人,結果在街上被警察衝擊到,做了好幾年的大牢,刑滿後直接遣送出境.
筆者也遇見幾個福建來英國混生活的人,他們有很多是非法移民,那麽他們又是怎麽生存的呢?大多數提心吊膽的群居在某個FLAT裏麵,十多個同鄉占據一間房子裏麵,分睡個上下鋪,那麽他們何以謀生呢?有在大街上零碎的賣盜版電影,而絕大部分的利潤被製作盜版VCD的上家拿走的,有些上家還是印巴人.還有些福建人偷偷默默在中餐館裏麵打工,英國警察也很聰明,並不是每天去唐人街查鋪,而是一年當中突擊一兩次,他們會帶上一大幫警察和車,突然將唐人街的兩頭堵上,然後一家家排查,如果有雇傭非法勞工的,還可以罰老板幾千磅(好象是雇傭一個非勞罰5000磅).非勞會被集中關押遣送.
幾乎沒有聽說過有福建來英國種大麻的.因為這不光是種,還有銷售環節的問題.如果福建人做毒品生意的,那麽銷售環節中也會是那幫福建人,至少現在街上賣毒品的是牙買加人,目前這還不是福建人的地盤.
為什麽說"英國的"幸福毒犯"這篇文章很不真實呢? 因為要在家裏種大麻,這房子不是買來的就是租來的,種大麻的屋子,電路要特別改裝,房東是傻瓜會允許嗎? 如果房子是自己買來的,LAND REGISTRY 就沒有買房人的記錄嗎? 另外,不管是買房還是租房,住在房子裏麵的人都是要向政府每個月交COUNCIL TAX的?也就是每間房子裏麵住著誰(不管是房主人還是租客),英國政府全部是有記錄的.除非是你容留別人在自己家裏種大麻,那不成了同夥.所以說,隻要警察找到大麻屋,就能抓到罪犯,不管是布置大麻屋子,還是幫看的人.
英國社會並非隻有民主,沒有法製,對有些案例,判的很嚴厲,在英國,你可以上街遊行,但是如果在遊行中砸壞一塊玻璃門窗,可以坐7年的牢.這是真實的案例,就發生在布蘭福德,十多年前,當地印巴族的年青人上街遊行,抗議社會歧視和工作機會不平等問題,遊行中印巴人和白人小夥先發生口角,然後打群架,最後在混亂中,有人開始砸車窗和街道上的玻璃門窗,後來,透過街上的監視錄像,那些凡是在遊行中,向街上砸石頭的印巴人,全都被抓起來,判了重刑(有砸一塊石頭,做7年大牢的倒黴蛋).中國也有民族問題,那些遊行中向街上砸石頭的人,應該還算是可以爭取的不明真相的群眾吧.
再說說那個英國毒販子,連英國坊間的報紙都說了,這個人在倫敦有老婆有孩子,還自己開了TAXI公司,後來他自己又到波蘭住了幾年,又轉到中亞各國,最後是他自己辦理了一切來中國的簽證手續和機票,選擇到中國的烏魯木齊,大家都知道烏魯木齊是中國毒品一大集散點.他的家人想以精神病的理由開脫他,但是,為什麽之前他家人不負起監護人的責任,讓一個無法對自己行為負責的精神病人滿世界跑,不會唱歌,卻要懷著一個做50歲POP STAR的夢想來中國.
再說,他之前根本就沒有任何精神病治療曆史和用藥記錄,家族中也沒有遺傳,精神病多初發於青年時期,也不是50多歲才會突然發作的病.中國政府關了他兩年,要真的是精神病,難道還不會在兩年裏發作,這是騙誰呢? 英國政府也是明白人,這是揣著糊塗來興師問罪,這又是什麽目的? 是拿子虛烏有的人權來打壓中國吧.
事實確鑿,運運們應該不會有什麽爭議吧,嘿,還不,有人非要編出一個什麽故事,在英國的"幸福毒犯",以此說明英國的人權偉大,中國的人權黑暗,中國人在英國很幸福,做毒販子也比在中國幸福百倍.且不說這很汙蔑那些辛辛苦苦在國外打工的福建同胞,編這個故事的人,人格上也很低賤.
零零碎碎寫這麽多,就是想證明所謂的英國的"幸福毒犯"根本胡遍亂造,英國人比我們政府更懂得如何保護自己國人的權益.這次處死英國毒販,也算是我們政府稍為學習一下英國政府的做法,保護千千萬萬的國民免受那4公斤毒品的殘害.要有人還要編故事為英國毒犯開脫,罵自己政府保護國民的行為是做錯了,那真讓我驚訝到無話可說,隻能送他們一個"賤"字.
也說說那個英國的"幸福毒犯"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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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ll said
-聽鬆雲濤深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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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2010 postreply
17:2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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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倒認為英國政府做的不出奇,真正可笑的是那一幫運運
-洪荒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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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2010 postreply
18: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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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想不到,一個中國毒販在英國的“幸福遭遇”(ZT)
-馬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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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2010 postreply
17:3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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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有的人多麽要做賤自己人
-馬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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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2010 postreply
17:4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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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故事俺以前讀到過美國版的,假得很.....:)))
-金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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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2010 postreply
00: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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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政客實在太壞太精了,警惕他們!
-退隱老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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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2010 postreply
18:5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