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有問題的人可憐就壞了規矩,武漢大學喪失原則做了好人,實際害了楊元元。至於元元的母親,她本人病態,我認為並沒有害女兒的意思,而且我估計她愛女兒是真心的。有這樣的媽著實倒黴,可是這樣的媽本人是很可憐的。人有毛病,跟有罪是兩碼事。責備楊母沒有意義。武漢大學是有行為能力的,管理人員是心智正常的,他們做得不對,才是性質嚴重的。
社會上總會有各種有心理問題的人,但是我們的社會體製應該有助於削弱這些人對無辜他人的損害,同時盡量幫助這些有問題的人。我前麵說過,如果楊像我一樣,有健康自由的本科階段,她不至今日死。反之,她即便現在不死,將來也會死,不死即瘋而生不如死。在這裏,武漢大學有不可推卸的玩忽職守的責任。致人死命,罪不可赦。
你的理解有問題。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不能因為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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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萬一武漢大學拒絕了她, 她那時就自殺了怎麽辦?額
-小小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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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2009 postreply
16: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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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時候就可能自殺的人,後來還能勤工儉學好多年?
-退隱老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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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2009 postreply
18: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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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至今還這麽想的,愛人哪有爸媽重要?
-河邊綠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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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2009 postreply
01:5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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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有問題。武漢大學就是因為按規矩來才出的事麽。
-wum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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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2009 postreply
17: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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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別處貼過這個觀點:元元18歲時不可能有憂鬱症
-退隱老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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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2009 postreply
18: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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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楊母沒有害女兒的意思,難道武漢大學有嗎?
-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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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2009 postreply
09:4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