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理解有問題。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不能因為
那些有問題的人可憐就壞了規矩,武漢大學喪失原則做了好人,實際害了楊元元。至於元元的母親,她本人病態,我認為並沒有害女兒的意思,而且我估計她愛女兒是真心的。有這樣的媽著實倒黴,可是這樣的媽本人是很可憐的。人有毛病,跟有罪是兩碼事。責備楊母沒有意義。武漢大學是有行為能力的,管理人員是心智正常的,他們做得不對,才是性質嚴重的。
社會上總會有各種有心理問題的人,但是我們的社會體製應該有助於削弱這些人對無辜他人的損害,同時盡量幫助這些有問題的人。我前麵說過,如果楊像我一樣,有健康自由的本科階段,她不至今日死。反之,她即便現在不死,將來也會死,不死即瘋而生不如死。在這裏,武漢大學有不可推卸的玩忽職守的責任。致人死命,罪不可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