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追求不同唄。有人就是不覺得愛情是享受,就是

覺得金錢物質更重要,就是覺得搶奪人家的財產(包括老公)不是罪過,那是人家的選擇啊。對這種人,與其唾棄,不如防患於未然,如果引入美國那種偏向女性的婚姻法,相信這種人的市場會小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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