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給健扣含沙射影的帽子,這個我同意。

健的觀點表達了他自己的追求,相信他根本沒有惡意。他的問題在於語言表達和思路梳理,也就是說他寫的東西有點讓人不知所雲,大家應該幫他把論點說清楚。如果一味抓住細枝末節加以駁斥,反而是以亂對亂,於思想的交流沒太大好處。

但是我不同意樓主對刺激性語言的讚同。誇張過了頭就失去寓意了。

所有跟帖: 

基本上有條件同意。 -凊平樂- 給 凊平樂 發送悄悄話 凊平樂 的博客首頁 (242 bytes) () 11/05/2009 postreply 17:23:09

精神追求不同唄。有人就是不覺得愛情是享受,就是 -退隱老妖- 給 退隱老妖 發送悄悄話 退隱老妖 的博客首頁 (176 bytes) () 11/05/2009 postreply 17:5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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