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出去吃飯,我給小費總是以稅後的數字,再折算出百分之十五到二十左右,十五的時候多一點,除非很好的服務。我自認為已經很多了 (以前我讀到的是總數的百分之十到十五是小費),可我太太還有兩個孩子都說我給得太少了,太太說現在經常去吃的餐館小費都應該是百分之二十到二十五左右。
我們經常為此爭論,嗬嗬。你能不能給個大約數字啊?你們那裏怎麽樣啊?謝謝了。
奶瓶兄好棒! 請教一個問題。。。。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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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金筆。
-牛奶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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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3/2009 postreply
05:4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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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去中餐館吃飯都不敢少給
-玄淡泊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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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3/2009 postreply
08: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