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嗎?
軍人作戰時,之間對話所使用的英語,多是軍事專用格式英語。不是我們日常生活中海闊天空的英語。
法官審案時,之間對話所使用的英語,多是法律專用格式英語。不是我們日常生活中海闊天空的英語。
醫生看病時,之間對話所使用的英語,多是醫學專用格式英語。不是我們日常生活中海闊天空的英語。
小偷作案時,之間對話所使用的英語,多是黑道專用格式英語。不是我們日常生活中海闊天空的英語。
…………
所以,規定軍人、法官、醫生、小偷、……,等等“須講英語”。上麵“所給出的理由是站得住腳的”。
是這樣嗎?還是我“外行”,弄錯了?
是嗎?軍人作戰時,之間對話所使用的英語,多是……
本文內容已被 [ 朱雨心 ] 在 2009-07-14 06:55:21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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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樣狡辯,可能在外行眼裏還有點市場 -師母已呆- ♂ (2298 bytes) () 07/12/2009 postreply 06:0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