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廢話多多】
英諺雲:需要是發明之母。十八世紀英國有位伯爵,為三明治四世。這位三明治雖身居英國海軍部長要職,卻極度的腐敗無能。放著好好的伯爵不當,也不說搞點英雄救美的風流逸事來流芳千古,卻是出名的京城惡棍,吃喝嫖賭無所不為。某日,三明治在在牌桌上玩的天昏地暗,輸了想翻本,翻了本想贏。肚子餓了卻舍不得離開牌桌,派侍者去廚房找東西吃。因為怕手上沾了油無法玩牌,伯爵讓廚師把烤牛肉夾到兩片麵包中端出來。其他賭徒一看紛紛跟著學,於是快餐三明治不脛而走。據說三明治的祖爺爺三明治一世曾經想用“普茨茅斯”為爵位名,如果不是他變了主意,我們今天的菜單上就不是雞肉三明治,而是雞肉普茨茅斯了。
無獨有偶,戰國時代的秦國有位大將白起。白大將軍比三明治四世不知出息了多少倍,征戰沙場三十餘載,所向披靡。當時戰國七強,其他六國軍隊一聽說白大將軍領兵,不戰自退。秦國最後統一中原,白大將軍功不可沒。據說那時有位尹氏郎中,在西北交通要道旁的驛站賣夾肉的麵餅,補貼家用。尹郎中將祖傳醫術活學活用,燉肉時放了四十多種藥材,做出來的饃夾肉大受歡迎,名氣一直傳到了白起的耳中。白起吃了尹郎中的饃夾肉後,發現此物不僅好吃,好做,而且好帶,實為行軍打仗之寶。隻是“饃夾肉”在陝西(秦國)方言中,與“沒夾肉”聽起來一樣,故而改稱“肉夾饃”。
有時去爬帶美國人玩的梯,最頭疼的就是帶什麽菜。此時帶菜的基本條件是,第一:既合中國人口味,又合美國人口味。第二:用手抓起來就能吃。第三:不用熱,涼著也能吃。肉夾饃完全符合以上三條,隻需稍加改良,即可中美通吃。正牌肉夾饃一個下肚,半天不餓。所以改良後的饃變小,要不然人們吃一半,扔一半,白花功夫不說,還暴殄天物。另外,猶太人和穆斯林不吃豬肉,印度人不吃牛肉,夾雞肉最保險。至於不吃肉的,留兩個發麵餅不夾肉,美其名曰 Flatbreads。現做現吃的肉夾饃,可以澆大量肉湯,一咬肉汁順著嘴角往下淌。但放的時間長了饃變得又軟又粘。改良後,燒雞收湯時留一點,冰箱裏放一夜,一部分吸到肉裏,一部分成了肉凍。夾在饃裏肉不幹,也不會把饃泡粘。
改良後的肉夾饃再加上一個西餐化的名字:Chicken Sandwich, Chinese Style,保證食客如雲。(詳細做法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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