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向那些自恃為義、輕視別人的人,講了這個比喻:“有兩個人上聖殿去,一個是法利賽人,一個是稅吏。法利賽人站著,禱告給自己聽,這樣說:‘神啊,我感謝你,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奸淫,也不像這個稅吏。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我的一切收入都奉獻十分之一。’稅吏卻遠遠站著,連舉目望天也不敢,隻捶著胸說:‘神啊,可憐我這個罪人!’我告訴你們,這個人回去,比那個倒算為義了。因為高抬自己的,必要降卑;自己謙卑的,必要升高。”(路加福音18:9-14)
法利賽人已經成了自義(自我正義)的代名詞;而自義是基督信仰的大忌和大敵。
基督信仰,和人自己定義的一切好品德,好能力等等屬於兩個範疇;基督信仰,完全是以神為核心、從神出發的信仰;一切的一切,都讓位於神的角度神的標準。
很多人對這裏耶穌對那個稅吏的形容感到納悶不解:為什麽連天也不敢望?我的體會和理解,就像耶穌的許多教誨、忠告和戒命那樣,耶穌這裏也是從一個比較極端的角度來強調虔誠和謙卑的心態和意識對人的至關重要性。
不管人自己感覺有多聰明,多高貴,多崇高,多有道德,也不管人願不願意,站在造物主的麵前,你所需要的,隻是一顆謙卑的心。
這一點卻不是很容易做到的。從人和神的關係上講,人最珍貴的品德,就是真誠的、自覺自願的虔誠和謙卑。所謂真誠,所謂自覺自願,意思就是我們充分意識到我們是被造的,被大愛大能的神所創造。 假如套用父係社會、母係社會這樣的詞語結構,那麽這個宇宙是神係宇宙,不是人係宇宙;神是主導的力量。虔誠、謙卑是人根本的大覺大悟,也是人的根本福祉。
那就是為什麽主禱文裏祈禱神的意誌在地上的實現如同在天上一樣。神的意誌必定實現,而人,隻是如何克服自己的虛幻意誌,或者說,把自己的意誌融入神的意誌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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