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從滑雪假期回來,補習落下的常青課。心無兄一篇討論冬至的文章引起了我的興趣;趕緊寫篇短文,跟著攙和一下。
冬至對我影響最深的,不在它是否標誌著冬天的來臨:我對四季各有喜愛;冬天冷,但冬天可以滑冰滑雪;夏日炎熱,可到處是新鮮瓜菜。一年四季的變化,正好給人們帶來了春夏秋冬的不同樂趣。對我而言,冬至的意義在於:從這天起,白天會一天一天長起來,黑夜一夜一夜地短回去。
我一直不喜歡黑夜。哪怕是身居燈火輝煌,火樹銀花的鬧市,依然認為那些燈火,不過是點綴黑暗的手段。月明星出的夜空,也遮不住我對深黑色的恐懼。所以,我希望白天越長,黑夜越短,越好。到加拿大的二十多年,生活上無論苦甜,從未抱怨過什麽。唯有北方特有的,在冬季很早的黑天,一直使我很不開懷。對比一下:冬天下午四點多就開始的黑夜和夏日晚上十點依舊能看到的斜輝,相差的是長達六小時陽光下的明媚生活。對我這種喜歡在室外活動的人來說,這種差別,真的不是一星半點。
從冬至這一天,太陽光從南回歸線上北移,漸漸增多了普照地球北半部的時間,我們的白天也就一點點加長。小時候,遠在知道這些天文地理的基本常識之前,就聽過外婆用濃重的陝西話唱的民謠:
過一個冬至,長一個中指,
過一個臘八,長一個喇叭,
過一個年,長一個椽,
過一個十五,長得莫數。
歌謠裏的“長”,是指陽光照在地麵的長度。經過從人手中指到小喇叭,到屋頂椽子,再到無法丈量的變化,對應著季節上從冬至臘八,到新年,到正月十五的履新,雖不精準,卻明白地講述了白天漸長的過程。老太太是用歡快的語調說唱的,顯示了對陽光的歡娛;大概從那時起,這種情緒就影響了我,使我也成了太陽,陽光和白晝的粉絲。而且,說來也怪,不用背誦,這麽多年,一提到冬至,這個歌謠就自然而然地出現在我的記憶中:陽光下,坐在小板凳上,聽外婆說話,看外婆做事。
從現在起,我想要的就是一天長於一天的陽光。為享受它,我將一天多於一天地戶外生活:鍛煉身體,田園工作,休閑娛樂。在歡樂中,把黑夜和恐懼遺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