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阿2頭來幫忙編隊了?))好吧,我來幫幫你,看哪個“不合適”在先?

回答: 不得不說:阿二2010-11-17 21:54:11

他的”“在先(對於一個飽讀中西詩書的人來說,如此推崇下三濫--對於不對?)

加上他的“人性、良心”等大帽子---於是,在茶軒有我的”無可非議“之說,

接著他的”舉國哀悼一點都不過分,難道還要等“國家”下詔來定?”的熱情狂言--才有後來你看到的新貼--才有我的“無可指責”----這是觀點與角度的問題,沒有對錯--就像我沒說黑白版錯了、理性的批評不對----

然而,他卻接著堂皇的科學名詞“邏輯”類比“--將更下三濫的"911--炸得好--代表國人還說我會同意---這種卑劣的手法僅僅是“不合適”嗎?說是人品的敗壞和無恥過分嗎?

-------------謝謝你的出現,祝你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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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起-- -江上一郎- 給 江上一郎 發送悄悄話 江上一郎 的博客首頁 (76 bytes) () 11/18/2010 postreply 05:3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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